暨南大学离退休人员丧事办理程序
发布人:sultxcdy  发布时间:2014-11-13   浏览次数:685
一、离退休教职工去世后,由离退休工作处通知原单位,退休工资关系在街道的通知有关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离退休教职工丧事由家属主办,原单位和离退休工作处协助办理。
二.家属在办理完医院结账手续后持户口簿、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去世教职工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证中心办理注销户口手续。若逝者是在医院外死亡,家属需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死亡证明。
三.家属到殡仪馆联系殓葬事宜(确定遗体防腐时间、选购殡仪用品、交费、订告别厅等)。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的尽快将时间和地点(厅房号)告知原单位和离退休工作处。去世教职工是中级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干部的,家属可向殡仪馆工作人员索取或到广州银河公墓领取《广州市银河革命公墓骨灰存放登记表》,填好后由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盖章确认,领取骨灰后到银河公墓办理相关手续。
四.原单位负责起草讣告。如丧事从简,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的需在讣告中注明,如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则在讣告中注明举行仪式的时间和地点(厅房号)及统一出发上车地点。讣告由家属审阅,去世离休干部及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讣告送组织部审核,副高以上职称退休人员讣告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审核。原单位负责印发送到校内相关单位、人员,另送5份到离退休工作处,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张贴。
五.原单位根据家属的要求和实际需要,安排办理丧事用车。
六.关于抚恤金、丧葬费的办理。工资关系在校本部的,由离休科或退休科开具《死亡离退休人员领取抚恤金、丧葬费》通知单,家属在学校行政大楼五楼公费医疗办公室办理医疗费用结算后,校公费医疗办公室在此单上加盖公章,家属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死亡医学证明书》复印件到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加盖公章,最后到财务与国资管理处核算中心领取现金支票;工资关系在华文学院的,与该院院办离退休工作科联系;工资关系在第一临床医学院的,与该学院人事科联系;工资关系在街道的,家属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死亡医学证明书》复印件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办理领取丧葬费及遗属抚恤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