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科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广东省关于退休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规定,协调有关部门按政策规定落实好退休教职工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组织退休教职工参观学习、体检、秋游等工作。
三、落实关爱工程,关注重病、独居、空巢、困难退休教职工的生活情况,做好退休教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加强与校内各单位的联系,共同做好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退休教职工信息资料的收集、更新和统计工作,做好数据库信息维护;做好退休工作的资料收集归档和宣传工作。
五、负责接待退休教职工来信来访,及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宜。
六、负责境外退休教职工有关情况审核管理工作。
七、协助老教授协会、关工委、退休协会、老人进修学院开展有关工作,积极为退休教职工实现“六个老有”创造条件。
八、协助家属、学校有关单位处理退休教职工后事。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