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人:庞志坚  发布时间:2020-02-15   浏览次数:1085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我校离退休工作,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春季开学各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离退休工作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处工作领导小组”)由离退休工作处处长周敏同志和处党委书记朱家明同志任组长,副处长安衡同志和副处长何广坚同志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离退休工作处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离退休工作处新冠肺炎疫情加强监测,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部署,确保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和离退休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离退休教职工防疫宣传引导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和在职员工全面科学正确对待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微信公众号、处网站、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宣传由权威部门、主流媒体和官方网站发布的疫情信息和防治措施,进一步引导正面舆论,切实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监测工作,做好我校离退休教职工和在职教工健康数据收集工作,加强对重点人群进行疫情监测,各科室负责人应合理安排科室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互联网形式做好疫情信息调查、收集等工作,重点关注高龄、独居、患病、生活困难等老同志的疫情防控情况;在职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离退休教工党支部,发挥离退休教工党员优势作用,共同做好疫情监测工作。

(三)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上报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每天下午2时前向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报送疫情信息。

(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对离退休教职工中监测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确诊新冠肺炎病患者,应在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及时协同医疗机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应急处置。

(五)副处级以上干部从2月24日起一律回校在岗办公,各科室应有1人到岗上班。3月2日开始,全体职工应返回广州正式上班,上班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远程办公、错峰办公、部分在岗办公等形式开展工作,但每个科室应至少安排1人到岗上班,具体上班形式报处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由于疫情无法返粤上班的职工,报处领导审批。员工返岗上班具体条件按《暨南大学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春季开学各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关于教工返岗上班的几点说明》相关要求执行。

(六)做好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工作。返校在岗人员做好办公室日常运作工作,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做好科室工作任务分解和协调,合理安排好科室每位职工的工作任务,做好疫情期间信息传递、工作分析、情况报告、电话慰问、离退休教工心理疏导等工作;充分利用学校心理辅导平台加强对受疫情影响的离退休教职工和在职教工的政治关怀、工作学习关怀、情感关怀、人文关怀、心理健康关怀;落实疫情期间各科室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各科室负责人应在每周五下班前向分管处领导汇报本周总结和下周科室工作安排,如遇突发紧急情况,务必第一时间向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七)充分发挥离退休教工党支部和在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最大程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群策群力,凝心聚力,对重点人群做好帮扶,积极配合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现的疑似病例和相关情况,并在离退休教职工中传播好正能量。

(八)做好办公环境消毒工作。返校在岗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每天对办公室、会议室等密闭场所进行消毒、通风、改善环境卫生。

(九)严格落实做好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工作,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处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落实责任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对没有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互相协调,密切配合。与学校各单位做好协调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各科室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做好疫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全体职工干部要保持通讯可联络状态,对有关工作部署要切实做到服从指挥、尽职尽责,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离退休工作处

2020年2月14日